跑到型直升机停机坪路面与道面基础施工

跑到型直升机停机坪路面与道面基础施工规范:

1.0.1 为习惯我国民用机场(跑道型直升机停机坪)建造的需求,确保民用机场飞翔区土(石)方与道面根底工程的施工

质量,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规则了飞翔区土(石)方与道面根底施工技能要求、质量标准、查验频率和办法。

本标准未包括高填方及特别土基处理的技能要求和标准。

1.0.3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新建、改(扩)建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飞翔区场道

工程,是飞翔区土(石)方及根底施工及质量查验的依据。

1.0.4 施工单位应设立工地实验室,查验土(石)方及根底的施工质量。

1.0.5 民用机场飞翔区土(石)方及根底施工,除应契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契合国家现行的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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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土基 Unsurfaced subgrade

道面或道肩的根底下面按照技能要求碾压密实、均匀、安稳或者经过特别处理到达规划要求的

土质根底。

2.0.2 根底 Base course

设在道面或道肩面层下的结构层。首要接受由面层传递下来的飞机荷载,并将其分布到土基上。

根底为多层时,其最下一层称底底层。

2.0.3 安稳土根底 Stabilized soil base course

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结合料与土、砂砾或其他集料,经拌和、摊铺、压实而成的根底。

2.0.4 级配根底 Graded aggregate base

以按密级配原理选配的碎石或砾石为骨料和适量细粒土,经拌和、摊铺、压实而成的根底。

2.0.5 垫层 Bed coursee

设在根底下的结构层。其首要作用是隔水、排水、防冻等,以改善根底和土基的作业条件。

2.0.6 细粒土 Fin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 9.5mm,且其间小于 2.36mm 的颗粒含量不少于 90%。

2.0.7 中粒土 Midum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 26.5mm,且其间小于 19mm 的颗粒含量不少于 90%。

2.0.8 粗粒土 Coarse grained soil

颗粒的最大粒径小于 37.5mm,且其间小于 31.5mm 的颗粒含量不少于 90%。

2.0.9 土的均匀系数 Coefficient of uniformity of soil

筛分土的颗粒组成时,经过量为 60%的筛孔尺度与经过量为 10%的筛孔尺度之比值。

2.0.10 面区 Soil surfaced area

飞翔区内坐落土基以外要求进行平坦、碾压的土面,包括跑道端安全区、升降带平坦区及其他

有平坦和碾压要求的土面。

3 施 工 准 备

3.1 一般规则

3.1.1 施工单位应全面熟悉直升机停机坪施工图纸、技能要求、施工标准等有关材料和文件,深化了解施工现

场及其周围的地势、地质、水文、气象、水源、电源、交通运送、通讯联络以及农田水利设备和

环境维护等状况。

3.1.2 机场改(扩)建工程开工前,建造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现场的各种地下电缆、管网

以及有关设备的位置、走向、埋设深度和结构状况等材料。对于拟定保存的原有地上、地下的建、

构筑物和各种管网,如通讯、供电、供水、供暖、供气、供油、燃气、各种排水管沟等设备,应

有显著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维护。对要求撤除或改造的通讯、电力设备及其他建、构筑

物应在开工前完结。

施工中如发现建造单位所供给的材料与实践不符或出现意外状况,施工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及

时告诉建造单位,共同研究,采纳办法。

3.1.3 建造单位应组织规划、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直升机停机坪规划技能交底。

3.1.4 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规划,报监理工程师或建造单位同意,并提出开工陈述。重

要项目,应编制施工网络方案。施工总平面安置图是施工组织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契合下

列要求:

1 综合考虑现场的地势、地物,做到布局合理,便于施工。

2 各项暂时工程的设备应尽可能与永久工程相结合。

3 暂时排水、防洪设备应在讯期前完结。

3.1.5 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规划、工程施工特色、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逐级向

施工有关人员做好施工技能交底作业。

3.1.6 对技能要求高、地势、地质较复杂的区域以及选用新技能、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应做试

验段,制定技能确保办法,再进行现场施工。

3.1.7 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建造单位同意的施工总平面安置图进行现场安置。

3.1.8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机具、运送车辆和设备必需经过的路途桥梁的承载能力等进行调查,不

契合要求处,应予加宽或加固。

3.1.9 对正在运用的机场飞翔区进行改(扩)建时,施工单位应与机场当局商议制订严密的确保

飞翔安全办法。

3.2 施工丈量

3.2.1 施工丈量应以建造单位所供给的平面、高程操控点(网)及其效果为准。

3.2.2 施工丈量前,施工单位应对建造单位所供给的平面、高程操控点(网)及其效果进行复测和

检验,合格后方能作为施工丈量的依据。

3.2.3 复测检验后,一切丈量标志均由施工单位接管并妥善维护。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一切

丈量材料(含竣工丈量材料)、图纸和核算效果,按工程项目分类装册,作为工程竣工检验材料的

附件。

3.2.4 施工丈量平面、高程操控点(网)的安置,可利用已有的平面、高程操控点(网)加密,间

距宜不大于 200m。依据施工需求也可在跑道一侧及其两端延伸线上安置平面、高程操控点(网)

3.2.5 施工丈量操控点标石的埋设,应依据施工需求而定。首要操控点应不影响飞翔安全,且能长

期保存。

3.2.6 施工丈量操控点标石,除图根点可选用暂时标志外,均应选用永久性的水泥混凝土标石。标

石的顶面应不小于 15cm×15cm,底面应不小于 25cm×25cm。标石埋设深度一般区域应不小于 80cm,

在北方冰冷区域还应在最大冰冻线以下 20cm;埋设高度应高出完工后场地标高 5-10cm。

3.2.7 平面操控与高程操控丈量应契合下列要求:

1 平面操控与高程操控网的布设,应以已知操控点为起点。

2 各项工程操控网施测,应布设为闭合线路。

3.2.8 丈量精度要求

1 平面操控

1)施工操控点(网)的丈量应契合国家标准《工程丈量标准》(GB50026-93)中一级导线丈量

的各项规则,其丈量精度要求如下:

导线长度 2.4km

平均边长 0.25km

测角中差错 8〞

测距中差错 15mm

测距相对中差错 ≤1/14,000

方位角闭合差 16〞 n (n 为测站数)

相对闭合差 ≤1/10,000

2)施工放线定位丈量应契合国家标准《工程丈量标准》(GB50026-93)中二级导线丈量的各项

规则,其丈量精度要求如下:

导线长度 ≤1.2km

平均边长 0.10km

测角中差错 12〞

测距中差错 15mm

测距相对中差错 ≤1/7,000

方位角闭合差 24〞 n (n 为测站数)

相对闭合差 ≤1/5,000

2 高程丈量

1)施工操控点(网)的高程应契合国家标准《工程丈量标准》(GB50026-93)中二等水准的规

定,其精度要求如下:

每公里高程中差错 2mm

闭合差 4 L mm (L 为公里数)

2)高程定位应契合国家标准《工程丈量标准》(GB50026-93)中三等水准的规则,其精度要

求如下:每公里高差中差错 6mm

闭合差 12 L mm (L 为公里数)

3)各施工点的高程精度用水平仪直接后视高程操控点检测,不得两次转点引测。其高程差错

为:道面、排水构筑物≤2mm,根底≤4mm,土方≤10mm。

4 (石)方工程

4.1 一般规则

4.1.1 施工前,应做好暂时防讯、防洪、排水设备,并尽可能结合正式防洪、排水线路,但开挖

深度宜保持在沟(管)的土槽面以上。排水水沟应确保水流顺畅。

4.1.2 施工前应做好暂时供水、供电设备。

4.1.3 施工前应修筑暂时路途,确保行车安全。

4.1.4 对填土、挖土和借土各作业区的各类土壤,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测定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

和天然密度,并按区编号列表,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作为现场操控土方施工质量的依据。

4.2 土基填筑

4.2.1 填方施工前土基作业区及借土区的草皮土、栽培土、腐植土、树丛、树根、淤泥等以及各

种建构、筑物应铲除洁净。

4.2.2 土基范围内的原地上的坑、洞、墓穴、沟、塘等应按规划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4.2.3 土基基底原状土的土质不契合规划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 30cm ,并应按

要求的密度予以分层压实。

4.2.4 土基填料不得运用淤泥、沼泽土、白垩土、冻土、有机土、含草皮土、生活废物、树根和

含有腐朽物质的土。选用盐渍土、黄土、胀大土填筑土基时,应按规划要求施工。

4.2.5 经分化安稳的不含磁性的钢渣、粉煤灰以及其他工业废渣,在其有害物质不致污染环境情

况下可用做土基填料。

4.2.6 土基填方前应对原地上进行平坦、压(夯)实,到达规划要求的密度后,方允许在其上填筑。

4.2.7 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土基时,应操控其含水量在最佳压实含水量的±2%以内。

4.2.8 土基填筑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夯)实。选用一般能量机械压实时,每层的最大松铺厚度不

应超越 30cm ;选用能量较大的压(夯)实机具时,每层最大松铺厚度应经过实验确认。

4.2.9 土基填土时土块应打碎;填石或填土石混合料时石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越层厚的 2/3。

4.2.10 选用爆炸后的石渣填筑时,颗粒应有一定级配。当石块级配较差、粒径较大、填层较厚、

石块间的空隙较大时,可在每层外表的空隙里填入石屑、石渣或中、粗砂等细料,再用振动压路机

反复碾压,使空隙密实。

4.2.11 原地上自然斜度陡于 1:5 时,原地上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 1m,高宽比 1:2),台

阶顶面应向内倾斜,并用压(夯)实机加以压(夯)实。填筑应从最低一层台阶填起,并分层压(夯)

实。

4.2.12 土基填土宜选用同类土,至少要求各层填土用同类的土,不得将不同土壤混填,一起应将

透水性强的土壤填在上层。

4.2.13 土基填石时,当石料岩性相差较大时,应将不同岩性的石料分层或分段填筑。土基填土

石混合料时,当土石混合料其岩性或土石混合比相差较大时,应分层或公段填筑。如不能分层或

分段填筑,应将含硬质石块的混合料铺于填筑层的下面,一起石块不得过分会集,上层再铺含软

质石料的混合料,然后整平碾压。

4.2.14 土石混合猜中,石料含量超越 70%时,应先填筑大块石料,放置平稳,用小石块、石渣

或石屑嵌缝找平,然后碾压;当石料含量少于 70%时,土石可混合铺填,但应避免大块硬质石料

会集。

4.2.15 用装载机、自卸车、推土机及挖掘机等运填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卸土位置、分层厚度、

土壤分类,并装备推土机或平地机平土,以确保填土均匀。

4.2.16 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两段交接处如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 1:1 斜度

分层预留台阶;若两个地段一起填筑,则应分层彼此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m。两段施

工面高差不得大于 2m。

4.2.17 填筑高度 10m 及以上时,应埋设沉降观测点,定期观测沉降。

4.2.18 填筑高度 20m 以上时属高真方,除了满意土基密度要求外,还应满意规划沉降要求。

4.2.19 填筑挨近规划高程时,应对高程加强丈量查看。

4.2.20 为确保土基外表平坦,在已竣工的土基上,不允许施工机械在其上行进;雨后湿软,禁

止任何车辆和行人通行。

4.3 土面区填筑

4.3.1 除下列各点之外,土面区填筑技能要求与土基填筑相同:

1 土面区内的沟、坑、塘等不要求进行特别处理,但应扫除积水,晒干淤泥。

2 土面区填方地段的植物土可不挖除,但应铲除树根、草丛和稻根。

3 除跑道端安全区和升降带平坦区外表下 20cm 深度外,泥炭、淤泥、草皮土、腐植土、膨

胀土、盐渍土等,晒干后均可做为土面区填土。但不同类土壤不宜混填。

4.3.2 石方或土石混合料填筑挨近规划高程时,距规划高程 15cm 内应选用不得夹有石块的土填

至规划标高。

4.4 土(石)方开挖

4.4.1 土(石)方开挖时,对方案用在土面区的植物土和其他表土应存放在指定地点。

4.4.2 对挖出的适用的土类,不同类别的土壤不该混杂堆积。

4.4.3 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禁止掏洞取土。

4.4.4 土方开挖如遇特别土质时,应报请监理工程师和规划部门提出处理方案。

4.4.5 弃土应运至建造单位和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积。弃土堆的边坡不该陡于 1:1.5。

4.4.6 土方挖至挨近规划高程时,应对高程加强丈量查看,并依据土质状况预留压(夯)实沉降

值,避免超挖。

4.4.7 对挖方区域的暗坑、暗穴、暗沟、暗井等不良地质体,应按规划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4.4.8 挖方过程中如遇地下水应采纳排水办法;挖土时应避免挖方段地上积水。

4.4.9 开挖石方应依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认开挖方式。对于软质岩石和

强风化岩石,可选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对于坚固岩石应采纳爆炸法开挖。

4.4.10 石方进行爆炸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爆炸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施工单位制

定的爆炸方案应报建造单位同意。

4.4.11 土基区的石方开挖,应按土基规划高程超挖 30~40cm,换填一般士;土面区宜超挖 15~

20cm,换填一般士或草皮土。

4.4.12 石方爆炸,特别是进行中、大型爆炸时,必须做好确保周围建筑物、各类设备及人员生命

财产安全的办法。